职技鉴[2010]9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9月11日至12日举办省直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省直单位推荐、我中心审核,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条件见附件1);省直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核大纲(试行)》所列主要内容。 三、资格认证 培训结束后即组织考评员资格考试。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并获得本期培训考勤80分以上的学员均可参加。合格者颁发《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 四、报名办法 拟参加培训人员,由所在单位于9月8日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楼414室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等220元、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带齐《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附件2)和《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收费凭据由负责教务的宾馆出据。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9月11日和12日两天,11日上午8:20前到培训地点集中。 培训地点:合肥惠苑宾馆(合肥市淠河路20号;长江西路三里庵车站下,西园新村对面路口,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院内)。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0551-2647574;E-mail:ahjdsj@126.com。
附件: 1、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条件.doc 2、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doc 3、 考评员资格认证情况一览表.doc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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