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技鉴〔2009〕23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全国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中心,拟于2010年元月16日,在我省召开汽车专项技能模块培训及认证项目推介会,要求我中心给予支持和配合。鉴于,(一)近年来,汽车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对汽修服务的需要相应加大;(二)该项目自2006年以来已经纳入每年全国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统一考试的范围,我省部分市已经开展这项工作。因此,请你们届时派员参加会议。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