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首 页 管理机构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专家队伍 考评人员 鉴定场所 统考信息 成绩查询  
  证书查询 教学研究 技能竞赛 配套教材 在线反馈 培训机构选介 OSTA认证 专项职业能力认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当前位置:首页 > 统考信息 > 申报条件
职业指导人员
编辑日期:2006-4-12  作者/编辑:系统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一)职业指导员 国家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二)助理职业指导师   国家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三)职业指导师 国家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四)高级职业指导师 国家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管理机构 更多
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
全省各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处)电话...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概况和联系方式
宣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基本情况表
教学研究 更多
项目简介
单片机领域介绍和岗位
会展领域介绍和岗位
CETTIC岗位总清单
预算领域介绍和岗位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07007725号 访问人次: